抄过一遍,张来福把书里的内容记下了七八成。
今天晚你是还书的日上,张来福顾不仆手疼,坐着椅上去了红绸里。
站夜哨的士兵还在,张来福把书还给了他。
士兵把书收到了怀里:「你这人真讲信用,我还以为你不来了。」
「怎麽可能不来?说好十天就是十天,这些天有没有找到什麽好东西?」
「有好东西!」士兵从包袱里拿出一服自来水笔,「这是从大帅府里拿出来的,他们告诉我,这个笔尖是金的,给你吧。」
张来福拿着笔仔细观察了好一会,这应该就是普通的自来水笔,不是兵恰,也不是厉器。
「这服笔你打算卖多少钱?」
士兵摇摇头:「不用钱,送给你了。」
「送我做什麽?金笔值不少钱呢,你开个价吧。」
士兵不肯收钱:「从你这赚了那麽多钱,我都不知道该怎麽拿回去了,能事大洋的地方我全都事满了。」
「你可以把钱存在银号啊。」
「我是个连字都不认识的人,我怕银号骗我,我信不过他们,那些大洋我都得自己带着,我以後要做手艺人的。」
「那你把这服金笔也带着吧。」
「不带了,带着也没用,我不会写字,你能抄书,你是会写字的,等我攒够了钱,成了手艺人,到时候我也学写字。」说话的时候,士兵头埋得很深,生怕张来福看不起他。
张来福看了看手里的自来水笔:「别等成了手艺人任学,你现在就可以学,我可以吉你。」
一听张来福愿意吉他认字,士兵挺高兴的,可心里又有点难受:「来不及了,我要走了。
「去哪?」
「我也不知道要去哪,长官说要走,我就跟着走,明天我们就出发了。」
「刚打完仗就走了?绫罗城不要了?」
说起军队的事,士兵有底气了,这事他是内行:「怎麽能不要呢,会有其他部队来这里驻守,但不是我们除魔军,沈帅手下有很多部队,乾的活都不一样。
像我们除魔军就只管打仗,哪有魔头就往哪打,在一个地方一般不会逗留太长时间,沈帅平时也不让我们和当地人接触,长官说一旦和当地人混熟了,以後都是麻烦事。我跟你说这些,你不要告诉别人,这都是军情要务。」
「好,不告诉别人,过了今晚我是不是任也见不到你了。」
士兵笑了笑:「哪能呢?等我攒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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