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意给你买的。不是爷爷或者妈妈给的,不是给你的工资里头扣的,是我攒的所有《幽默和讽刺》上投稿的稿费,以后我私房钱可真没有啦,都给媳妇你啦。”
说到这里,景霄的脸终于红起来,耳朵尖也有点红。
但是他的表情是极其认真的:“知道你喜欢金子,所以,正式结婚了,咱有证了,那好歹要有一样礼物的,对吧,现在就戴上?”
晚霞的余晖洒在两人之间,像在两人中间铺了一条金纱做的毯子。
向清欢在毯子的这端,望着景霄那双深邃又深情的眼睛,眼前渐渐有点模糊。
世界上还有什么,比得上一个这么重视自己的爱人呢?
“景霄,”向清欢知道自己是笑着的,但是声音有点颤抖,她向他伸出手:“我想着,是不是该你给我戴?”
“对,该我给你戴,戴了以后不能随便脱的哦。”看得出来,景霄也是有点紧张的。但是他扬唇而笑,白牙在霞光里染了一层金红,像是吐出的字都能成金子似的。
向清欢看着他,认真的开口:“好,戴了,不随便脱。还有,刚才跟那些民政局的人说自愿的时候,是我说得简单了,没有像你那样,高兴的告诉所有人。现在我高兴的告诉你,我跟你结婚,是一百二十分愿意的,景霄同志。”
“谢谢你,向清欢同志。”
景霄的声音,也有点颤抖。
他把戒指给向清欢在左手的无名指上戴好,再将她拉进怀里,抱住,动作轻柔却坚定。
“清欢,”他在她耳边低语,“以后,每一天,我们就是属于彼此的。”
向清欢把脸窝在景霄的胸前,闭上眼睛,空气有点点凉,但浑身都热,心里更是浓浓的满足和幸福。
这天,他们特意在外面吃的晚饭。
还是上次那个区第一国营饭店。
不过现在这里装修好了,招牌换成了平山宾馆,大门那里修了假山什么的,看起来气派得很。
作为老顾客,他们也是熟门熟路了,所以点了几个上次景霄很喜欢的菜。
才还没有上来,竟然遇到了景慧萍。
向清欢朝着外面坐,所以比景霄先看见。
向清欢站起来挥了挥手,因为景慧萍的身后还站着几个穿中山装的男同志,所以向清欢打招呼的时候,没喊姑姑:“景局长,您也来吃饭?”
景慧萍颔首,看了看她,又转头看见景霄,不禁挑眉:“两个人来约会呀?挺好挺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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