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毒点可以指出来喵,作者会改的。)
(关于后面把女角色写成女主还是女配,投票决定喵)
“猴王拔出一根毫毛,吹口仙气,变出千百个小猴子,把那群天兵天将打得落花流水。”
林烬坐在破旧的木桶上,手里端着一杯清水,润了润嗓子。
橡树村的村民围成一圈,聚精会神地听着。
几个穿着粗布衣裳的农夫张大嘴巴,满脸写着不可思议。
“毫毛能变出人来?这猴王是会什么巫术吗?”
“天兵天将是什么?比领主大人的骑士团还厉害?”
林烬放下水杯,视线扫过这群面黄肌瘦的村民。
“天将穿着金甲,拿着神器,随便挑出一个,都能一巴掌拍死一百个重甲骑士。”
酒馆里响起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。
村民们常年面朝黄土背朝天,见过最威风的就是风车镇来收税的男爵领卫队。
那些穿着铁皮甲的卫兵,对他们来说就是天大的人物。
一巴掌拍死一百个骑士,完全超出了他们的认知。
“行了行了,今天的故事就讲到这里。”林烬拍拍手站起身。
村民们意犹未尽地散开,各自回到木桌前喝着劣质的麦酒,继续讨论着那个会七十二变的猴子。
酒馆老板是个挺着大肚子的中年男人,留着浓密的络腮胡。
他走到林烬面前,从油腻的围裙口袋里摸出五枚铜币,排在吧台上。
“东方来的小子,你这故事讲得有点意思,这是你今天的工钱。”
林烬伸手将铜币扫进掌心,手指感受着金属的粗糙质感。
“多谢。”
他将三枚铜币塞进麻布衣兜,留下两枚推回吧台。
“来一块黑面包,再加一杯甜水。”
老板收起两枚铜币,转身从后方的木架上拿下一块邦邦硬的面包,扔在吧台上。
“诺,给你。”
林烬拿起黑面包,找了个角落的空桌坐下。
他掰下一小块面包,放进嘴里用力咀嚼。
粗糙的面包渣刮着嗓子,他喝了一口水才勉强咽下去。
这是他穿越到这个中世纪世界的第三天。
前世的林烬是个孤儿,在现代社会过着平淡无聊的生活。
父母早早离世,他没什么牵挂,每天按部就班地上班下班。
三天前,他在并夕夕买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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