弗格森把记号笔从费兰手里接过来,在多特蒙德的半场画了一个圈。
“我们的阵容,不是欧洲最顶级的。这是事实。你们心里都清楚。”
他转过身,看着会议室里的几个助手。
“皇马有C罗和迪玛利亚,巴萨有梅西和佩德罗,拜仁有罗本和里贝里。我们的边锋是纳尼和阿什利·杨。他们是好球员,但和那些人比,有差距。鲁尼是我们唯一的超级巨星,但他的能力和比利亚、本泽马相比,也没有明显的优势。这支球队能走到欧冠半决赛,不是因为我们的球员个人能力碾压对手,是因为我们的战术纪律、团队协作和比赛经验。”
他停了一下。
“但如果我们要和多特蒙德比个人能力——我们比不过。因为他们有顾狂歌。”
会议室里没有人反驳。弗格森说的是事实。曼联这套阵容的星味确实不够。放在英超,他们可以靠体系赢球。放在欧冠,面对拥有超级巨星爆点的球队,短板就会被放大。弗格森能在这种配置下把曼联带到欧冠半决赛,本身就是执教能力的体现。但执教能力再强,也不能改变一个事实——他的球员在个体天赋上和多特蒙德的十号有档次上的差距。
弗格森回到座位上,重新戴上老花镜。
“所以客场不能压出去攻。我们要收缩,要稳住,要在威斯特法伦活着回来。客场不输,或者只输一个球,回到老特拉福德我们就有机会。在主场,我们有球迷,有气势,有欧冠历史的底蕴。那时候才是我们发力的时候。”
费兰点了点头,没有再坚持自己的意见。他在弗格森身边待了很多年,知道什么时候该争辩,什么时候该接受。弗格森的语气告诉他,这件事已经没有讨论余地了。
会议结束后,弗格森一个人留在办公室里。
他翻着桌上那摞资料,目光落在顾狂歌的数据报告上。红笔圈出来的数字刺眼得很——欧冠十场二十球,联赛三十轮四十一球。十八岁。
弗格森见过天才。坎通纳来曼联的时候二十四岁,已经在利兹联拿了联赛冠军。吉格斯十七岁首秀的时候,他就知道这个威尔士小子是块璞玉。C罗来曼联的时候十八岁,瘦得像一根竹竿,但他第一次训练的时候,弗格森就看到了他脚下的东西。这些人在十八九岁的时候,都是“未来之星”。
顾狂歌不是“未来之星”。
他已经是当世最顶级的巨星了。十八岁就已经是了。弗格森活了六十多年,第一次见到这种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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