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活阎王魏无病
清光绪二十四年,戊戌变法那一年。上海公共租界。
这是个光怪陆离的地方。洋人的煤气灯把夜空照得如同白昼,电车的铃声叮当作当响,黄包车夫在柏油马路上狂奔。这里是中国最文明的地方,也是最野蛮的地方。
在四马路(今福州路)的一栋三层洋房里,住着一位大名鼎鼎的人物——魏无病。
魏无病不是郎中,是律师。
但他这律师,有个绰号,叫“活阎王”。
在上海滩的十里洋场,谁不怕死?青帮大亨黄金荣怕,法租界的领事怕,就连那些腰缠万贯的买办也怕。因为他们都知道,一旦惹上官司,只要魏无病站在对面,那你基本上就已经把命交给阎王爷了。
魏无病长得不像人,倒像一只成了精的秃鹫。
他瘦得皮包骨头,眼眶深陷,鼻梁像一把刀,嘴唇薄得像两张纸。他永远穿着一身黑得发亮的西装,扣子扣到最上面一颗,手里拿着一根乌木手杖,走路没有声音。
他收费极高。出庭一次,五千大洋。这钱,够普通人家吃三代。
但他有个规矩:只接赢的官司,不接输的官司。
怎么判断输赢?魏无病只看卷宗,不看当事人。他只要把卷宗拿在手里,闻一闻,翻一翻,就能知道这官司能不能赢。如果能赢,他收钱办事;如果不能赢,哪怕你跪下来磕头,他也懒得看你一眼。
这年秋天,魏无病接了他人生中最棘手的一桩案子。
原告是一个乡下女人,叫阿翠。
阿翠的丈夫,是个在码头扛包的苦力,叫陈大。一个月前,陈大在英商怡和码头的仓库里干活,被倒塌的货箱砸死了。
按理说,这是工伤。怡和洋行应该赔钱。
但怡和洋行请的律师,就是魏无病。
魏无病给出的辩护词极其简单:“陈大之死,系因其私自解开安全绳索,违规操作,导致货箱倾倒。洋行无责,不予赔偿。”
证据确凿:现场有照片,有工头的证词,还有陈大生前按的手印——那是他在入职时签的“生死状”。
阿翠是个寡妇,带着个五岁的娃。她拿不出钱,也找不到人证。大家都劝她认命:“洋人的官司,咱们中国人打不赢的。”
但阿翠不信邪。她变卖了家里唯一的破棉被,凑了二十个铜板,找到了魏无病的律师事务所。
魏无病看着这个衣衫褴褛的女人,像看一只蚂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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